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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亳州市涡阳县县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2024-03-27 21:19: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等资格。

  资格复审依据引进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引进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其中:

  (1)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未按时办理面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

  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面试成绩将在涡阳县人民政府网、涡阳先锋网、涡阳组工(微信公众号)公布。

  5.体检

  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方法排序,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办法执行)。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6.考察

  考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同时,考察要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等要求进行档案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等内容,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引进程序,对发现不符合规定报考资格条件的,不作为拟引进人选。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7.公示引进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在涡阳县人民政府网、涡阳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办理有关引进审批及入编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引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