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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贵州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招聘145人公告
2018-06-23 22:44: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2018年用编计划和单位用人需求,经铜仁市万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584号)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如下招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铜仁市万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招聘工作办公室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招聘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5名,其中:综合类81名,医疗卫生类47名,教育类17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附件1《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部分职位学历放宽到中专(中师、普师、中职、技校、职高、高中)。

2.选聘在万山区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

3.万山区所辖村(农村社区)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村干部(以下简称“村干部”)。

4.在万山区服务的山村幼教志愿者。

5.万山区生源(兵源)或万山区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万山区部队服现役的随军家属。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7月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7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

4.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职位的,须在万山区服务满2年(截止2018年8月31日)及以上且服务期年度考核合格。

5.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的,须在万山区连续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满3年(截止2018年7月2日)及以上且仍在岗,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年龄放宽到43周岁(1974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

6.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部队所在地随军家属职位的,限万山区生源(兵源)或万山区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万山区部队服现役的随军家属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部队所在地随军家属须为截止2018年7月2日仍在驻万山区部队服现役的随军家属。

7.对户籍(生源)具体作要求的招聘职位,户籍(生源)须在2018年6月21日前为万山区户籍(生源);报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有2周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截止2018年7月2日,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万山区工勤人员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