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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人员招聘31人公告
2018-06-22 00:16: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满足实际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现委托东营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招商工作人员31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985”或“211”院校毕业,以毕业证为准)。

3、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2日以后出生)。

4、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于体检前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共计31人。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确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日9:00—7月4日17:00

查询时间:2018年7月2日11:00—7月5日17:00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dylss.dongying.gov.cn)。具体报名办法是:应聘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人员报考的,须上传个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照片;岗位要求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及有工作经验等要求的,须同时上传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照片(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内容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为100K以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7月2日11:00—7月6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的收取标准40元。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8年7月12日9:00-7月13日17:00下载、打印《准考证》、《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招商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后果考生自负。以上材料A4纸打印,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的必备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确保字迹、照片清晰,不能提供上述材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报名结束后,对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达不到1:5比例的招聘岗位。可根据需要取消、核减或调剂招聘计划。取消、核减或调剂计划将在招聘报名网站予以公告。取消计划涉及的考生可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符合报名条件的其它岗位;无符合条件其它岗位时不再安排报名,退还报名费。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7月14日(具体见准考证)。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是否具有从事专业招商工作的基本素质。笔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闭卷考试,统一组织阅卷。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和考试范围。试卷满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