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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遂宁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乡村规划师21人公告
2018-06-22 00:17: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优化乡村规划人才队伍,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管理暂行办法》(遂人社发〔2011〕4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乡村规划师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岗位情况简介

工作岗位情况:派驻遂宁市船山区、安居区、射洪县、蓬溪县、大英县、经开区、河东新区的乡村规划师,每个县(区)、园区配备3名,由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统一管理并考核。

主要职责:对县(区)、园区的村镇规划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向党委、政府提出村镇规划意见与建议;参与乡镇党委、政府涉及规划建设事务的研究决策;协助乡镇政府组织相关规划编制;对乡村规划及项目实施进行初步审查和指导监督;参加乡镇村镇规划委员会议;完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及其所在县(区)、园区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具体招聘名额及条件详见《2018年遂宁市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乡村规划师岗位情况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对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考聘组织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考核的方式进行。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导,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四、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专业、学历等与《招聘岗位情况表》(详见附件1)要求相符;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6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络邮箱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邮箱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6日前,报考者可登陆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下载并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填好的《报名登记表》(2寸免冠彩色近照扫描上传表上)、本人自荐书(包括自我介绍、基本情况等)、扫描后的相关岗位需求的报名材料 (含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有关学历、专业证明等),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指定的联系邮箱(68216931@QQ.com)。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将及时受理报名申请并邮件回复,请报名人员适时登录本人邮箱查询。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报考者需持本人自荐书、岗位需求的报名材料(同上)原件及复印件、下载并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2寸免冠彩色近照扫描上传表上)一式一份进行现场报名,由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3.资格复审和确认:网上邮箱报名和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2018年7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由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进行资格复审与确认。资格复审确认合格后,现场领取面试考核通知书。

现场报名暨资格复审和确认地点:遂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综合科(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999号建设大楼13楼1310室)。

(三)报名要求

1.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无法把握的,可向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咨询(电话:0825-2224250)。请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酌情填报,否则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