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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重庆涪陵区互联网信息中心考核招聘2人简章
2018-06-22 00:24: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充实区互联网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切实做好我区网信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以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涪陵区互联网信息中心等单位考核招聘5名工作人员的批复》(渝人社〔2018〕178号),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考核招聘岗位为网络宣传,岗位类别及等级为职员9级,招聘名额2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

4.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要求: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社会学类。

5. 属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相应毕业证、学位证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须在报名前取得。

6.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要求: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 报名时间及地点:

(1)2018年7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在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宣传部512室(涪陵区太极大道71号区委办公楼)报名。

联系人:谢洪波

联系电话:72813138, 13896706855。

3. 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须持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属2018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持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学生证、学院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等能够证明本人的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等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托他人报名的人员,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二)考核

1.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2. 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3. 考核方式:采取业务能力操作和面试(专业知识测试、结构化面试)等方式。主要对应聘者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综合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考核总成绩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考核总成绩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4. 考核总成绩:

考核总成绩=业务能力操作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由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考核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在涪陵区人力社保局一号楼公示栏公布。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学历、面试成绩、业务能力操作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