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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南临武县民兵训练基地招聘2人公告
2018-06-22 00:24:3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和《关于规范落实军分区(警备区)、县(市、区)人武部地方财政供养职工有关工作的通知》(后战〔2015〕28号)等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8年临武县民兵训练基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临武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wx.gov.cn/lwmh/),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临武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wx.gov.cn/lwmh/)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男性公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好,自愿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热心人武工作;

3.身体、心理健康,具备与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心理素质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等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退役军人(即在1982年7月2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8 年7月31日前取得。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临武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现场报名时一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2日至7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临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院5楼(原县劳动局)

4.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带好本人身份证在2018年7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临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院5楼大会议室(原县劳动局5楼)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