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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宿城区事业单位招聘20人公告
2018-06-16 08:11: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满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以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和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 7月2日至2000年7月6日期间出生)。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为准;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宿城区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2960323);

(8)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或者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现工作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9)截至2017年12月31日,考生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备案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请广大考生诚信报考。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区人社局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城在线等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含招聘简章、岗位简介表、专业参考目录等)。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7月2日9:00-7月6日16:00;

资 格 初 审 时 间: 2018年7月2日9:00-7月7日16:00;

缴 费 时 间:2018年7月2日9:00-7月8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宿城在线(www.sqsc.gov.cn)。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人员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