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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西潞城市事业单位招聘80人公告(第1号)
2018-06-16 08:13: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报考卫计系统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一致。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复审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成绩需达合格分数线)。

资格审查贯穿此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三)面试

面试由公招领导组办公室与卫计和教育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现场评分并当场公布成绩。报考教育系统岗位的考生,参加说课测试;报考卫计系统岗位的考生,参加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对象以拟招聘岗位与报考考生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确定,如同一岗位按比例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可共同确定为该岗位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不达1:2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报考卫计系统的硕士研究生资格复审合格的,全部列入该岗位面试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请密切关注潞城市政府网发布的通知,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对象不达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需达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拟招聘岗位人数,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即可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考生与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总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的作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并列,重新组织面试,面试成绩高的作为体检对象。报考卫计系统的硕士研究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考生与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并列,重新组织面试,面试成绩高的作为体检对象。报考卫计系统的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时间、地点请关注潞城市政府网。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考察考核

根据晋人社厅发〔2017〕37号文件精神,由用人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核。主要审核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核。考察考核结束后将考察考核情况及聘用意见等由用人主管部门以文件形式报公招领导组办公室。如考察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考核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考察考核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六)确定聘用名单

根据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考核等综合情况,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招领导组集体研究审定后,确定拟聘用名单。

(七)公告公示

进入面试、体检等环节的人员名单均要通过潞城市政府网和《潞城新闻》、潞城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须在新闻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八)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名单。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组织、编办、人社、财政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填写《潞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以上所有程序,由公招领导组成员单位的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55-6766738(卫计局),0355-6941166(教育局),0355-6768890(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