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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西屯留县事业单位招聘160人公告
2018-06-12 07:37: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10、代理报名人应提供代理报名委托书、与被代理人关系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以上所需《考生诚信承诺书》、《屯留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代理委托书》、《代理人证明》等相关资料,均由考生本人登录屯留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打印。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办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以及对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掌握程度。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种。公共科目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内容为《申论》或《专业基础理论》,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各科计分采取百分制,总分200分,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分数×40%+(《申论》或《专业基础理论》)分数×60%。各岗位笔试内容详见《简章》。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发放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能力测试)

1、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人际关系、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当场公布成绩。能力测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现场评分并公布成绩。

报考教育系统岗位的考生,参加讲课测试;报考卫计系统(河神庙卫生院会计岗位除外)、文化馆岗位的参加专业能力测试;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参加结构化面试。

2、考生必须同时持有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原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能力测试)对象,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3、参加面试、能力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小于1:3或等于1:1时,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

(三)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末位成绩相同者,以笔试分数高者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者,以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数高者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笔试成绩和专业科目成绩均相同者,增加一场笔试,以增加笔试分数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六、体检

体检人员按各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依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不达60分者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山西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医院由县招聘领导组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通过屯留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结果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七、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由用人主管部门组织各招聘单位分别实施,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表现、奖惩及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向县人社局提供书面报告,提出考察意见。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判处刑罚的;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已就业在规定服务期内且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的;

7、考察时未能交验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的;

8、考察时未能交验档案资料的;

9、其它经招聘领导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八、招聘各环节中如出现岗位空缺时,不递补。

九、选岗

根据考察考核结果,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各乡镇卫生院临床、中医,金融工作办公室、环境监测站法律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西流寨管理服务中心和经济信息中心汉语言和文秘类,服务业调查队、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经济信息中心和河神庙卫生院会计与审计类等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确定聘用单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以进入体检环节的顺序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