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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青州市卫生计生系统招聘197人简章
2018-06-12 07:46: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文件要求和省、潍坊市公立医院改革精神,经研究决定,青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公立医院及其他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97名,其中公立医院总量内控人员194名,事业编制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9日以后出生);

4.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青州市卫生计生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9:00-6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6月19日11:00-6月22日16:00

报名网址:应聘人员登陆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卫生计生局板块(http://xxgk.qingzhou.gov.cn/SWJJ/)

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6月19日11:00— 6月22日16:00

青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6月19日11:00—6月23日16:00

应聘人员可在查询时间截止之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8年6月27日9:00—7月1日11:3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青州市卫生计生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青州市卫生计生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持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于2018年6月19日11:00-6月23日16:00到青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青州市范公亭西路583号)307房间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4.计划调整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相应比例核减聘用计划。取消或核减的岗位计划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调整到其他紧缺专业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博士研究生报考的,经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