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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南衡阳市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招聘1人公告
2018-06-09 07:24: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市城区供销合作联合社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能为城区乡镇的农村、农业、农民和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副产品购销,农民生活日用品供应及组织调运,城区防洪抢险物资储备等“三农”服务工作。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衡阳市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城区供销社)拟定在编制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

一、组织领导

在市纪委、市供销社、市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人事科,具体负责组织公开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本次招聘计划人数为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术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21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衡阳市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市人社局南院三楼)

联系电话:0734-2896423 联系人:续科长

2、报名要求

①报考者须填写《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一)一式二份,提供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②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严格按照专业要求报名,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个人信息与报考专业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③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须达到1:5方可开考。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① 笔试总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文写作。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②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③笔试成绩将在市人社网进行公示。

2、面试

①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②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面试前,招聘办将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③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时间为10分钟,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3、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