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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招聘人员20人公告
2018-06-09 07:29:14 来源: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位于世界风筝都潍坊市区,校园环境优美,绿树成荫,是省级“花园式单位”。一路之隔,就是风景优美的鸢都湖公园和国家4A级旅游景区白浪绿洲湿地公园,毗邻火车站、汽车站,交通便利。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供销合作社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首批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学院下设会计系、工商管理系、财政金融系、商务工程技术系、国际商务系、科学与人文系和继续教育中心等7个教学机构。现有招生专业29个,有专任教师326人,在校生9000余人。

30多年来,学院共向社会输送了各类专业人才9万多人,在省内外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党政、实业界涌现了一大批优秀人才,深受社会各界好评。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其中,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7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8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6月8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ecu.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直接到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报名。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

报名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5)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组织。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相关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55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2.面试

中级教师岗位,面试采取面谈交流的方式进行。初级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其他初级岗位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