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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株洲经济开发区招聘公告
2024-03-26 10:32: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四)面试

  1.开考比例: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含),对少数专业特殊且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研究同意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本次所有招聘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共两轮,面试采用百分制且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1)初面: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初面,初面采用半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能力。根据应聘同一岗位初面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原则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入围复面对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初面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的不进入复面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若出现弃权的,经研究同意后,可从应聘人员中按初面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2)复面:复面采取半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逻辑思维、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表达能力、人岗匹配程度、价值观等。根据同一岗位复面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复面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的不进入体检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若出现弃权的,经研究同意后可从应聘人员中按复面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同一岗位复面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增加吸毒史项目检测。

  2.按照株洲经开区有关规定和招聘岗位的相关要求,对进入考察程序的应聘人员开展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个人档案、个人信用记录、无犯罪记录、学历学位等情况的核实与调查。

  3.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考察弄虚作假或主动放弃者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从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同一岗位复面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与聘用

  以上招聘程序结束后,经株洲经开区党工委会议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首次签订3年,设置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服务年限不得少于2年;在聘用期间,株洲经开区有权对(拟)录用人员的岗位进行统筹调剂与安排(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直接取消聘用。

  五、薪酬福利及待遇

  (一)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月度绩效、年度绩效等组成。高层次优秀人才,薪酬待遇可采取“一事一议”。

  (二)福利待遇:包含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三)员工关怀:按照国家法定标准执行,周末双休、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等。

  (四)培养路径:实行园区绩效管理考评与动态进出机制,根据综合素养、工作业绩等考评,为工作优秀者给予晋升空间及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个环节未按要求及时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经开区官网或公众号的公告、公示,以及相关招聘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如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三)株洲经开区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核减或取消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

  (四)株洲经开区党务工作局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七、招聘咨询与监督电话

  此次招聘工作由区党务工作局具体组织实施,区纪工委监工委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