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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41人公告
2018-06-09 07:30:11 来源: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三)核减(取消)计划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3倍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于2018年6月20日9:00至12:00改报其他岗位。

(四)领取考试证

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于2018年6月 27日至6月29日的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至各招聘单位领取考试证,并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

(五)笔试

笔试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笔试。

1、时间:2018年6月30日

2、地点: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建邺区黄山路5号)。

具体详见考试证。未按照《考试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内容、总分及合格线: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60分)和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职校专业课教师只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60分)。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成绩总分的60%。

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成绩)将于2018年7月5日在南京市教育局网站公布,考生可凭考试证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1、时间:2018年7月11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2、地点:

南京市第一中学:中山南路301号求是楼三楼校务办公室

南京市金陵中学:中山路169号汇贤楼一楼会议室

南京市中华中学:建邺区兴隆大街208号博爱楼611室

南京外国语学校:北京东路30号综合楼一楼青少年之家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察哈尔路37号实验楼一楼国际交流中心

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黄山路58号行政楼四楼人事科

南京财经学校:莫愁路419号行政楼二楼小会议室

南京晓庄学院附属中学:幕府西路92号真知楼503室

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晓庄40号得英楼902室

3、资格复审需考生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七)面试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教育局网站(www.njedu.gov.cn)公布。面试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采用说课、试讲、技能测试、专业加试、结构化面试等一种或多种形式的组合,所占比例详 见岗位信息表。面试中各项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八)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能按要求提供证明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九)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京市教育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无异议人员,须持有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