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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1人公告(国画院)
2018-06-06 18:11: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高新办[2014]239号)及《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机关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苏高新管[2014]108号)有关规定,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所属事业单位苏州高新区国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2年6 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8年6月15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岗位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3日起至2018年6月15日(仅限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报名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苏州高新区浒墅关经开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大同路19号3楼)。

(二)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填写《2018年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1份,将《登记表》填写完整并加贴照片,在报名地点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招聘单位)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

2、招聘单位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的《登记表》上签字盖章。报名者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请现场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三)报名注意事项

1、社会在职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社保缴费清单、档案关系托管证明等之一)、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所在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

2、归国留学人员,除出示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外,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4、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材料。

5、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者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6、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