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8湖南衡阳市农业科学院(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公告
2018-06-06 18:15: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衡阳市农业科学院(筹)是经衡阳市政府批准,在衡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的基础上组建的全额公益一类正县级综合性农业科研事业单位。该院(筹)始建于1951年,是全国成立时间最早的科研院所之一,是国家重点地市级农业科研院所。承建有国家水稻产业技术体系衡阳综合试验站、国家油菜产业技术体系衡阳综合试验站、国家农作物区域试验站、国家农业科学实验站等四个国家级试验站;是全国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全国青少年农业科普示范基地;是优质蔬菜新品种引种示范推广省级试验站。现有在职高级技术职称14人,中级职称2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5人,学科带头人2人,后备学科带头人3人。建所以来,共完成各类科研课题研究600多项,先后承担了国家863计划、两系杂交稻研究、水稻超级稻育种及国家、省农作物区试等多项重大项目的研究,获得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励142项,其中国家级3项、省部级56项,地厅级83项。共选育出农作物新品种69个,其中通过国家审定的品种4个,省级审定的18个,有6个品种获得了国家植物新品种权保护。选育了我国第一个能在生产上应用的光温敏不育系衡农S-1及反向光温敏不育系雁农S,并成功选配出衡两优一号、雁两优921应用于生产,成果填补了国际空白。在水稻育种所取得的成绩,引起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专程来所视察,研究推广农作物品种种植面积累计达3亿亩,为社会创造经济效益数百亿元。

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衡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市农科院(筹)〉拟定在编制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衡阳市农科院(筹)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衡阳市农科院(筹)组织人事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本次招聘计划人数为4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衡阳市农科院(筹)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二)。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术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衡阳市农业委、衡阳市农业科学院(筹)网站(以下简称相关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3日至2018年6月15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衡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距衡阳市政府13公里,在市政府乘108(或8路)路车到市农科所站下)

联系电话:0734-8720196 13973405632 (徐科长) 13975497075(陈科长)

2、报名要求

①报考者须填写《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一)一式二份,提供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②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严格按照专业要求报名,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个人信息与报考专业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