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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云南富宁县城区新建学校副校长中层干部招聘15人公告
2018-06-06 18:21:09 来源: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根据富宁县城区学校布局规划,新建的富宁县第三小学(简称县三小)和富宁县第四小学(简称县四小)将于2018年9月招生办学,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州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副校长、中层干部共1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能力、尊重人才的原则;坚持公开选拔、公平竞争、公正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中小学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了解和掌握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规律,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富有教育情怀,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尊师重教,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二)资格条件

1.必须是文山州教育系统财政供养在职在编人员,且工作满5年以上(2013年9月前参加工作)。

2.年龄条件: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后出生),品行良好,责任心强。

3.任职经历条件:(1)应聘副校长岗位必须是正在担任学校中层干部及以上职务2年以上(2016年9月份及以前教育局下任职文件的人员),(2)应聘中层干部岗位必须是正在担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完小校长、完小教导主任职务3年(含3年)以上和正在担任学校中层干部及以上职务2年以上(2016年9月份及以前教育局下任职文件的人员),(3)在富宁县教育局机关股室工作6个月及以上的人员。

4.学历条件: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

2.有违法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3.近三年(2014学年、2015学年、2016学年)年度考核有一次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或不考核的。

四、招聘办法

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富宁县人社局、教育局、监察委员会等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副校长、中层干部拟聘人选经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后产生。

五、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通过个人报名、组织提名以及群众推荐等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报名时须提供:《富宁县学校领导干部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年度考核证、最高学历证、身份证、任职文件以及县级及以上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退回,复印件存档)。县外报考人员必须有主管部门同意盖章。

2.报名时间:2018年6月9日上午8:00—13日下午17:00。

3.报名地点:富宁县教育局人事股。

(二)资格审查

2018年6月14日由县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竞聘选拔

竞聘采取笔试+面试+组织考察方式进行。

1.笔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8年6月14日到富宁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8年6月15日上午8:00—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