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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财经大学招聘29人公告
2018-06-06 18:21:20 来源: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资格审查

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和用人单位组织专家按照各岗位的具体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条件,确定符合条件人员进入考试。考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在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gdufe.edu.cn)上予以公布。

五、考试

科研岗(2018-YJ)招聘博士研究生,无需笔试,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直接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

其他岗位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轮,时间和地点在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gdufe.edu.cn)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各占50%,笔试成绩于考试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和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gdufe.edu.cn)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各岗位笔试合格者(60分及以上),辅导员岗位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不足1:3比例,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其他岗位按1:4的比例组织面试(若不足1:4比例,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名单及时间于笔试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和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gdufe.edu.cn)公布。

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岗位综合成绩合格者(60分及以上)按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若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gdufe.edu.cn)公布。

六、体检

学校根据最终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

报考人员经面试、体检及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和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gdufe.edu.cn)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补录时按规定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同职位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过期以弃权处理。

十、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请认真填写并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套或夹好)。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请登陆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gdufe.edu.cn)下载。填写工作经历不能间断,各段工作经历的起止时间要前后衔接;工作经历因各种原因间断的也要填写并加以说明。

2.个人详细简历一份,包括通讯地址、邮编、电话、e-mail地址;教育及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不能中断)等。

3.学历、学位、成绩单、职称证书、身份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暂缓就业人员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复印件或其它证明等。所有应聘材料在应聘结束后恕不退还。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