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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06人公告
2018-06-02 11:24: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覃塘区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激励暂行规定》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06名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教育、卫生、城建、经济、环保、旅游、农业、林业、水利等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共106名,其中:综合管理或专业技术类人才26名,教师类人才40名,卫生专业技术类人才40名。(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五)广西区外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区内部分高校(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广西医科大学、广西民族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科技大学、广西财经学院、桂林医学院、右江医学院,不含独立学院)的2018年应届或近3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不含专升本);

(六)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详见《广西贵港市覃塘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

三、享受待遇

正式录用后除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还可以享受贵港市覃塘区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

(一)引进综合管理或专业技术类人才

1. 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每人提供三房一厅的住宿,对无法安排住宿的,给予1500元/人·月的租房补贴;如需要在贵港市购房的每人给予购房补贴 30万元;享受除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的生活补贴3500 元/人·月。

2. 符合我区紧缺专业需求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者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每人提供两房一厅的住宿,对无法安排住宿的,给予1200元/人·月的租房补贴;如需要在贵港市购房的每人给予购房补贴 10万元;享受除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的生活补贴2000 元/人·月。

3. 符合我区紧缺专业需求的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提供一房一厅或两房一厅(两人共一套)的住宿,对无法安排住宿的,给予1000元/人·月的租房补贴;如需要在贵港市购房的每人给予购房补贴 4.5万元;享受除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的生活补贴800元/人·月。

(二)引进教师类人才

1. 国内师范院校毕业的师范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一次性给予10万元安家补贴。

2.国内师范院校毕业的师范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一次性给予6.5万元安家补贴。

3.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毕业的师范类全日制本科生每人一次性给予3.6万元安家补贴。

4.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紧缺学科毕业的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师范生每人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家补贴。

(三)引进卫生专业技术类人才

1.区级医疗卫生机构

(1)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并担任重点学科带头人的医师,一次性给予每人25万元安家补贴,并免费提供院内住房一套;

(2)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且在二甲及以上医院工作三年以上并担任重点学科带头人的医师,一次性给予每人15万元安家费,并免费提供院内住房一套;

(3)具有中级职称的医师,在二甲及以上医院工作三年以上、为原医院技术骨干的,一次性给予每人5万元安家费;

(4)应届高学历人才给予一次性安家费:博士生研究生7万元;硕士研究生5万元。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应届毕业高学历人才给予一次性安家费:全日制本科5万元;硕士研究生7万元;博士研究生10万元。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胜任重点学科带头人的医师,一次性给予每人20万元安家费,并免费提供院内住房一套。

(3)具有中级职称的医师,且是专业技术骨干的,一次性给予每人10万元安家费,并免费提供院内住房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