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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重庆武隆教育事业单位招聘81人公告
2018-06-02 11:31:00 来源: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2006〕44号)、《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和财会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1名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武隆区2018年第二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财会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前一日;

5.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证书,职教专业教师须在录用一年后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岗位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执业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证等。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8.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属于公开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武隆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已与武隆区公办学校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qhrss.gov.cn)、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wlxrsj.gov.cn/)和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公众信息网(http://www.wljw.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层次的一个招聘学科报名,各招聘岗位层次之间以及不同招聘学科之间不得兼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报名。

1.提交报考信息申请。报考人员于2018年6月18日上午09:00—6月19日24:00期间,登录“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wlxrsj.gov.cn/),进入“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自行注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