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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江阳区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31人公告
2018-05-30 17:24: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为快速引进我区高层次紧缺人才,江阳区2018年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直接考核招聘职位、名额及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28个岗位人数31人。其中岗位、名额及报考条件详见《江阳区2018年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情况表》(附件1)。

二、关于直接考核招聘的条件

(一)直接考核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

(二)直接考核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报考要求: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直接考核招聘岗位职责。

4.年龄详见附件1的岗位需求表,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直接考核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近三年受到党纪政纪警告以上处分。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考试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得兼报。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1日-2018年6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区人社局事管股(江阳区星光路4号6楼)。

报名材料: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等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以上须提供的材料中,审查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等原件,收复印件。报名者须按以上要求提供1份报名材料。委托报名时需提供委托双方手签的书面委托书(并加盖指印)、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并如实准确填写《江阳区2018年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在任何一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直接考核招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8年6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凭报名时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区人社局六楼事管股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须由本人出具委托双方手签的书面委托书(并加盖指印)、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明。

(四)考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形不成竞争岗位的结构化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缺考、结构化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

3.依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