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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黑龙江铁力市招聘教师53人公告
2018-05-30 17:31:59 来源: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按照省和伊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3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不断提高招聘工作水平,为我市教育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一)招聘单位

铁力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铁力市第一中学、铁力市第二中学、铁力市第三中学、铁力市第四中学、铁力市第五中学、铁力市第一小学、铁力市第二小学、铁力市第三小学、铁力市第四小学、铁力市双丰镇中心校、铁力市桃山镇中心校、铁力市王杨乡中心校、铁力市年丰乡中心校、铁力市工农乡中心校共14个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小学教师46名:班主任15名(语文或数学)、英语5名、音乐7名、体育7名、美术6名、计算机6名。

初中教师6名:政治4名、地理2名。

高中教师1名:政治1名。

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

2.初、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全国普通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全国普通高校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未通过毕业的取消聘用资格。

3.专业必须和招聘岗位一致或相近,其中小学班主任岗位所学专业为语文、数学、小学教育、初等教育、综合文科教育、综合理科教育、基础教育等专业。

4.报考初、高中教师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哈师大现场招聘1988年6月19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哈师大现场招聘1983年6月19日以后出生)。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9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19日以后出生)。

5.具有相应岗位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6.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招聘办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结束后,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具体步骤如下:

1.发布招聘公告。

5月29日—6月19日,在铁力市电视台、铁力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ls.gov.cn/)以及哈师大等省内师范院校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6月19日至6月23日(周六不休息),全天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根据发布的招聘公告,到招聘现场直接报名,现场确认申报资格。报名地点设在铁力市教育局人事室,联系电话:0458-2287697,联系人:黄辉、刘建明。

报名时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携带加盖大学公章的省教育厅印发的录取三联单复印件和三方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版蓝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

根据《伊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享受加分事项的考生现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过期不予受理。在职在编人员须单位出具同意证明后方可报考。

(2)资格审查。对报名者提交的证件进行现场初审,报名结束后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与聘请的行风监督员组成招聘教师报考资格复审小组对报名资格进行复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如招聘岗位与参加考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缩减招聘人数。

3.招聘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拟定6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与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按照《伊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参加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等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满3年内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加2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对具有我市户籍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笔试成绩(含加分)在阅卷结束后,在笔试现场及铁力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