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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南省开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招聘教师300人公告
2018-05-30 17:32:23 来源: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的程序和要求,经批准,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共招聘教师300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1. 招聘单位:开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

2. 招聘名额: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0名。其中:职业学校17名、高中51名、初中146名、小学77名、幼儿园8名、特殊教育1名。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与范围

本次招聘的对象是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年龄30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教师工作经历,现正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中小学教师的人员年龄35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教师工作经历,现正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单位要求的教学工作经历和学历。报考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需要具有高中或中职学校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需要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且专业和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需要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专业和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需要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或任职资格证与报考专业一致,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省级示范幼儿园三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

6.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5年内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及要求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分类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18年6月10日至1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为职业、高中、初中和特殊教育学校的报名时间;

2018年6月12日至1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为小学和幼儿园学校的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开封市招生办公室一楼服务大厅(黄河大街北段27号)。

(三)报名办法:

1. 2018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普通话证、学校出具的学历和专业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2.往届毕业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3. 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4. 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及上级教体局同意报考的证明。

5. 报名时应提交打印的《2018年开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表通过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开封教育网自行下载打印。

6. 报考人员应按报考流程进行资格审查、缴费并现场采集个人信息和指纹等。

7. 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教学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所在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书、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及发放的相应年份原始工资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财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