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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门市事业单位引进公告
2024-04-19 11:03: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天门是湖北省直辖县级市、武汉都市圈重要城市,拥有陆羽文化、状元文化、蒸菜文化、侨乡文化四张名片,获评全国百强县(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市着力打造“一城五中心”、加快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提供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引进一批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专业要求

  (一)引进数量:各类紧缺急需人才73名。

  (二)岗位所需专业及引进计划数:具体专业类别及引进计划数详见附表。

  二、引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以及受到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受到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6.被各级机关辞退不满五年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在天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和在国有企业工作的在职人员;

  9.在天门市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和在国有企业工作的在职人员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10.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三、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1.已取得国内外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已取得“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

  3.已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

  4.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除岗位特殊规定外,上述引进对象所获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不含专升本、自考、函授、成教、网教。

  (二)本科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2024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4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海外高校毕业生须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取消资格。

  (四)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报考的,可采取择优考核的方式引进,不受引进计划限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设立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优秀人才,可直接与市委人才办联系,采取“一事一议”形式,通过考察后直接引进。

  四、政策待遇

  (一)岗位待遇。引进人才统一安排事业编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享受转正相关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享受相应工资待遇和津补贴。

  (二)津贴补贴。引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发放安家费和学位津贴。在天门市工作5年内,硕士研究生安家费每年不低于1万元,学位津贴每月不低于1000元,合计不低于11万元;博士研究生安家费每年不低于2万元,学位津贴每月不低于2000元,合计不低于22万元。

  (三)安居保障。引进人才在天门参加面试期间,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天才码”申请免费入住青年人才驿站,最长可住宿5天。办理入职后,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安排入住人才苑;引进的本科生安排入住公租房。租房购房的,由市财政按政策发放补贴,购房可同时提升公积金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