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时间、地点:面试后由医务科另行通知。面试分数低于80分不得进入业务考核程序。
(三)成绩认定:按业务考核分数转换成百分制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综合成绩。根据岗位需求数量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员,但业务考核成绩不得低于60分。录取最后一名若成绩出现并列,业务考核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六、体检考察:
拟录取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考察重点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拟录取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
对体检、考察出现的空缺岗位,在符合此次招聘考核条款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阜阳市第六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向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上报批准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上报备案后放弃招聘岗位的,由人事科计入诚信档案,当事人三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医院招聘。所放弃的岗位列入下次招聘计划。
八、岗位及待遇
紧缺岗位招聘人员入职后不得调整所在岗位。招聘人员纳入社会化用人,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每月工资按人社部门规定的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人社部门规定的工资标准、社保和公积金等系列待遇。
六、监督、指导:
坚持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咨 询 电 话: 0558-6669026 (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58-6669011 (医院监察效能办)
上述信息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阜阳市第六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阜阳市第六人民医院2018年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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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阜阳市第六人民医院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docx
3、2018年阜阳市第六人民医院紧缺人员招聘诚信承诺书.docx
阜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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