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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北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托管移交代课教师招聘30名公告
2018-05-19 11:14:30 来源: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编办关于妥善解决我省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意见》(鄂教人〔2015〕4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开发区托管移交代课教师实际情况,经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2018年计划面向大王镇、太子镇、金海管理区(以下简称“两镇一区”)及章山街道办事处托管移交代课教师公开招聘在编公办教师10名、区聘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两镇一区及章山街道办事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任教,并于2014年12月31日前经开发区教文卫局实名登记在册且至今在职在岗的托管移交代课教师。其中,在编公办教师招聘对象为45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22日及之后出生)的代课教师。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志愿在农村乡镇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品行端正,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行为;

3、取得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和本职工作要求;

5、报考在编公办教师者,需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区聘教师者,如果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应在三年聘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岗位。

6、报考在编公办教师者,需持有开发区计生部门认可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证明;报考区聘教师者,需持有开发区计生部门认可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证明或政策外生育处罚到位证明。有关计生证明的有效日期须为报名资格复审的首日日期及之前。

二、招聘岗位与岗位指标分配

按照“总量控制”原则,根据两镇一区小学编制空缺、各专业代课教师人数比例情况设岗,2018年计划招聘在编公办教师10人、区聘教师20人,全部安排至两镇一区小学任教。具体如下:

1、在编公办教师(10人) :农村小学语文教师岗位5人,农村小学数学教师岗位 4人,农村小学英语教师岗位 1人。

2、区聘教师(20人) :农村小学语文教师岗位10人,农村小学数学教师岗位10人。按45周岁以上与45周岁及以下代课教师的报考人数比例来分配区聘教师岗位指标。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发布

两镇一区、章山街办各学校召开教职工大会进行定向招聘相应事项传达,公布本次招聘的人数、岗位、条件等,确保相关人员全部知晓,同时招聘事项在黄石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初审(2018年5月18日—5月22日)

由两镇一区各中心学校及汪仁中心学校组织对本镇区中小学(幼儿园)报考教师的代课经历、学历(必须出具原件,如原件遗失,需出具相关院校签章的毕业生原始档案复印件)及教师资格证(暂未取证的,需提供区教文卫局发放的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受理凭证原件)开展初步核定工作,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可向中心学校举报,中心学校对举报人和所反映的代课教师的代课经历等情况应严格保密,对举报内容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的情况报区教文卫局、区人社局。区教文卫局、区人社局将取消弄虚作假者的报考资格。

公示期满后,代课经历、学历、教师资格证等情况无异议的代课教师,由各中心学校对照代课经历等相关证明原件进行核实。核实无误的,由各中心学校分别在拟报考教师的定向招聘报名表和相关证明复印件(一式各三份)上签字盖章确认。

2.报名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2018年5月31日— 6月4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复审地点: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大楼二楼2028室,联系电话:0714—6390938。

考生复审时,本人须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开发区代课教师定向招聘报名表》(以上材料均一式三份),接受区教文卫局、区人社局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