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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招聘26人简章
2018-05-19 11:19: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坐落于泉城济南风景秀丽的燕子山北麓,占地面积5.3万平方米,是山东省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同时是山东省心理咨询中心、山东省戒酒戒毒中心、山东省精神医学研究所、山东大学教学医院、全省医保转诊专科医院及济南市首批医保定点医院。中心作为全省唯一的省级三级甲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承担着全省精神卫生的医疗、教学、科研、社防、康复、司法鉴定、戒酒戒毒、心理咨询、对外学术交流和基层精神科专业人员的培训任务。中心临床科室齐全。开设有精神科、老年心理卫生、儿童心理卫生、心理咨询、心理治疗、身心疾病、睡眠障碍、性心理等科室,其中5个省级重点学科。现设有临床医技科室30余个,开放病房16个,编制床位750张,主要收治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老年性精神病、儿童青少年期各类精神障碍、戒酒戒毒和各种心理障碍患者。中心技术力量雄厚。拥有一批医德高尚,技术精湛的专家、教授。全院现有在职职工580余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00余人,有硕士生导师12人,博士生导师2人,临床医师大部分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中、初级岗位应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17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网站(http:// www.sdmhc.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60.208.23.53:8090/wb_sjingshenwszx/webRegister/index.aspx)报名应聘。应聘人员首次使用招聘系统需注册新用户,填写注册信息时要真实、完整、准确。注册成功后可在系统中查看招聘岗位并报名应聘,报名时应按系统要求格式上传学历、学位证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照片。(报名材料原件需在面试前提交我中心人事科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5月19日8:00—2018年5月25日17:00。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并于报名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4)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详细简历、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复印件);(5)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6)本人签字确认的《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7)工作经历证明(或规范化培训合格证);(5)护士执业资格证或医师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注意是执业资格证书非资格证书)。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