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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疆吐鲁番示范区综治中心招聘20名地方性事业编人员公告
2018-05-14 17:19:5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资格审查由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吐鲁番示范区党建办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具体地点请考生关注笔试成绩公示公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结合岗位条件和笔试入闱情况,逐一对考生的身份、学历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所产生的名额,从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后按简章要求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入闱人员需本人持下载的《报名表》、《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烈士证书和证明其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2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3-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如有放弃者,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3.面试费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每人40元。

4.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若同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六)体检

由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吐鲁番示范区党建办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标准规定(附件2),组织对体能测试合格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进行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本人书面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另选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查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报考本岗位总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七)考察政审

由示范区党建办成立政治审查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体状况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最后,所有招聘职位在招聘不满的情况下可进行调剂。

(八)公示

由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吐鲁番市政府网、吐鲁番市就业服务网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下达正式聘用文件,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监督及要求

(一)吐鲁番示范区纪检办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政策解释

招聘工作相关政策由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吐鲁番示范区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吐鲁番市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科 0995-7603012

吐鲁番示范区党建办 0995-8704617

监督电话:

吐鲁番示范区纪检办 0995-8830881

原标题:2018年吐鲁番示范区综治中心公开招聘地方性事业编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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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吐鲁番示范区综治中心公开招聘地方性事业编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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