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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省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编外人员12人公告
2018-05-14 17:21: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2.符合相应的年龄、户籍条件:

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21日以后出生),不限户籍。

3.学历、专业及资格要求

具备《2018年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附件1)中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它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照《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有相关规定不宜应聘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 5月21 日至2018年5月25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

2.报名地点:丰县公共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原则上由报考者本人现场报名,若确需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委托书(附件3)及报名人所需报名全部资料。

4. 报名携带资料:报名时,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打印)、《2018年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报名人员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4张,同时在报名现场需缴纳报名费100元/人。

5.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8年 5月21日至2018年5月26日

6.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18年 5月21日至2018年5月27日。

三、考试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采用闭卷形式,卷面满分100分,不设定复习考试范围,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试辅导培训。

考试时间、地点在中国丰县网“人社局”板块(http://www.chinafx.gov.cn/Gov/index_zl.asp?id=88)、丰县人力资源招聘网(http://www.xzzp.org/fx.html)进行公告。

(二)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参加同岗位报名人数和笔试人员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同时交纳面试费100元/人。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在中国丰县网“人社局”板块(http://www.chinafx.gov.cn/Gov/index_zl.asp?id=88)、丰县人力资源招聘网(http://www.xzzp.org/fx.html)公布考生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公示

在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并列,加试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徐州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在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徐州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