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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重庆云阳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4名公告(第二季度)
2018-05-14 17:25:4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为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大引进高素质急需紧缺人才力度,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较高知识水平和较好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云阳县2018年第二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中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年龄符合《一览表》中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六)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云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开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现场报名,2018年5月22日上午8:30-12:00。

2、报名地点: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云阳县望江大道919号310室)。咨询电话:023—55129675。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云阳县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事业单位在编的考生以及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报名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复审人数情况在报名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二)考试考核办法

1.报考县经信委综合管理岗位和县农委技术指导岗位考生,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量化计分,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最后得分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具体事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考核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2.报考县教委摔跤教练、葫芦丝教师岗位的考生,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考核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