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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4-04-17 11:04: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精神,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开展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

  详见《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和工作经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参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对于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生证书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计划表》),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应在报名时已取得(2024年4月24日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的公告及所附《计划表》于2024年4月16日起在以下网站发布:

  1.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http://scjg.tj.gov.cn

  2.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门户网站

  http://www.tjsjy.org.cn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1.报名

  考生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s://www.tjtalents.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9:00至2024年4月29日9:00。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报名岗位不能开考。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24日9:00至2024年4月29日16:00。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可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审查结果,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缴费

  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时间:2024年4月24日9:00至2024年4月30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