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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金融学院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27 21:34: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相关院校博士毕业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金融学院(http://www.hbf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电子邮箱方式接收报名,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包发送到邮箱hbjrxyzp@126.com。邮件主题名称及压缩包的文件名按照以下格式确定:“学校+专业+学历+姓名”命名,如“某大学+金融学+博士+李某某”。

  报名材料:

  (1)《河北金融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进入测评考核环节;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进入下一环节。考核时间、程序等事宜将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本人。

  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测评考核

  由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纪委办公室及用人部门组成评委会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教态和形象、专业知识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金融学院人事处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2-3338054(河北金融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2-3338056(河北金融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53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本方案由河北金融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河北金融学院人事处高淑珍

  联系电话:0312-3338054;手机:18803123620

  传真:0312-3338102;电子邮箱:hbjrxyzp@126.com

  河北金融学院

  2024年3月26日

  附件1.河北金融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2.河北金融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