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主持或参与的研究项目,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
⑤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⑥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职称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与之相对应的历年社会保险详细缴费记录,合同所载岗位不能体现所从事专业的,应同时提供原单位盖章的岗位经历证明等。
⑦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认证报告》,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
学院人才引进工作办公室和招聘部门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对已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各岗位报名截止时间,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相关截止时间等安排将在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ttc.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应聘人员承诺所填写的各项报考信息全部真实有效,未按要求报名并提供资格审查附件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信息不全等,审查不予通过,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核
学院质量管理办公室、教务部联合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组织校内外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对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分为教学能力和学术报告等面试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满分均为100分,及格线均为60分,保留1位小数,考核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教学能力或学术报告等考核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教学能力考核成绩×50%+学术报告等考核成绩×50%
面试考核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ttc.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成绩与名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实际需要,可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考核成绩。
(四)体检
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在体检前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须按照学院统一要求到指定的三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和实绩、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适配性以及需要回避的问题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我院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对于隐瞒、误导、虚假填报个人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环节同步审查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存在相关情形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同时,学院依托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对考察对象进行准入查询。查询考察对象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考察对象性侵违法犯罪等信息。考察对象未通过准入查询的,不得聘用,并告知考察对象不录用理由和申请复查权利。
(六)公示与聘用
我院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学院将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审核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57号)规定办理备案、聘用等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备案、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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