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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北竹溪县事业单位招聘80人公告
2018-05-12 08:46: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十政办发〔2012〕106号)和《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溪办发[2009]35号)等相关文件,结合竹溪县事业单位编制空额情况,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竹溪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60名,差额拨款事业2名,自收自支事业18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2018年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详见《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设置及要求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专业、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表》(附件1)、《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四、招考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招考公告通过竹溪县政府网、竹溪县新闻网等新闻媒体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网上注册报名的方式。网上注册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报名界面未设置但招聘条件要求的内容,填写在备注栏处)、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竹溪县政府网(http://www.zhuxi.gov.cn/)“竹溪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入口”进行,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注册报名。

2.时间安排

(1)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8年5月19日8∶30至5月29日18∶00。

(2)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5月19日8∶30至5月31日18∶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

(3)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5月20日8∶30至6月1日18∶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6月19日8∶30至6月25日18:00,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上述时间内,登录竹溪县政府网(http://www.zhuxi.gov.cn/)“竹溪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入口”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县人社局联系解决(网上报名技术、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咨询电话:0719-2732340,考务咨询:0719-2721750)。

面试、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均需持有准考证(建议至少打印3份),请考生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