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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北竹溪县事业单位招聘80人公告
2018-05-12 08:46: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3、报名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信、准确性负责。如考生填报虚假信息或信息填写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及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核实,取消录用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关于招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①年龄计算截止到2018年4月30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应为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其它依此类推);②要求相关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③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8年7月3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4)“三支一扶” 两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以上的考生还应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和《“三支一扶”人员报考优惠申请表》(含2018年7月31日到期人员)(附件4)。

(5)网上报名确认后,根据鄂价费[2001]91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通过网络缴纳考试费用100元。

(三)组织考试

1、笔试

(1)笔试形式和内容: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基本政策理论和综合应用能力。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2018年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考生可自愿调剂到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

笔试满分100分。其中“三支一扶” 两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以上的考生(含 2018年7月31日到期的人员),按照鄂人〔2006〕16号文件规定,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可享受5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和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的考生应于6月18日至6月22日(工作时间)到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3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2、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的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经考生、考场监督员当场签字确认。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笔试结束后,按1:3的面试入围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尚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往届毕业生须提交在教育部指定网站《学信网》打印本人学历验证报告)、与岗位要求相符的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可以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人选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岗位数3:1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因笔试成绩并列入围考生可同时参加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缺额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3)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不再递补。对于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不核减岗位,考生照常参加面试。如果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面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考察、体检对象;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本场考试平均分的,不能列为考察、体检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