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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黑龙江克东县网络舆情中心招聘5名公告
2018-05-05 16:48: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齐齐哈尔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员实施办法》(齐办发[2016]43号),结合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经编制核准,本次共招聘5人(具体招聘要求详见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4、中共党员优先;

5、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实施步聚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7日至5月15日(不含双休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克东县委组织部522室。

3、咨询电话:0452-4320002。

(二)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纸质及电子版各1份(到公告网站下载),在职报考人员需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毕业证、报到证(就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中共党员需《入党志愿书》复印件1份,并加盖存档部门复印档案材料公章或单位公章;

5、学历证明材料:2002年以后取得学历的,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2002年以前取得的学历,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等学籍档案复印件并加盖存档部门复印档案材料公章或单位公章;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成绩单以及学校出具的是否可以按期取得相应学制的证明材料。

6、具有干部身份人员提供干部身份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档案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加盖存档部门复印档案材料公章或单位公章复印件各1份;

7、具有工作经历的提供档案中干部履历表或工作履历表复印件1份,加盖存档部门复印档案材料公章或单位公章;

8、本人近期同底版2寸免冠彩色照片(蓝底)3张;

9、在职人员报考时,还须提供当前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10、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岗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3。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对报考人员资格全程审核,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在资格确认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要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否则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5、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财综〔2017〕86号)及《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费政策的通知》(黑价联〔2017〕51号)精神,请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领取《准考证》时交笔试费45元。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分值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分值折合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