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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重庆渝北区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267名公告(第二季度)
2018-05-05 16:51:27 来源: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的计算及公示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考试考核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brs.gov.cn/)予以公示。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如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学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考核总成绩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brs.gov.cn/)予以公示。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国家、市区对体检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本岗位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前述体检人选确定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以及与岗位的匹配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审。考察及以后环节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事宜,在“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brs.gov.cn/)上发布。

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渝北区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主动放弃或公示无异议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2年内(即2018年至2019年)不得报考渝北区机关事业单位。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属两路回兴城区幼儿园(片区)招聘的学前教育教师,公布学校名单及选岗时间初定于2018年8月。招聘后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如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学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