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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青海西宁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212名医务人员公告
2018-05-03 08:24: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青海 浏览次数:0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西宁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2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程序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招聘范围分面向全国和面向全省。面向全国的岗位报考人员不受身份、地域限制,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面向全省范围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每人限报1个岗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2日9时—5月8日18时,缴费时间为2018年5月2日9时—5月12日24时;招聘岗位取消后的调剂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9时—16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完成报名工作。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报考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岗位和湟中县藏医院藏医临床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除外),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请携带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 2018年5月16日—5月17日到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7室进行加分条件现场审核登记(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1号,小桥十字向西二百米,永宁白金公寓),逾期未到现场加分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

(二)5月8日18时报名结束后,已经报名但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审核的考生还可在5月9日至11日18时前改报其它岗位。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若取消招聘岗位的,将在5月14日进行岗位调剂,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5月14日16时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若不按时改报,按自动放弃处理,并按有关程序,退还报名费。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将公布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岗位信息。若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将在笔试结束后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三)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县区卫计局和市卫计委负责,及时审查,考生如填写虚假信息,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并将列入诚信档案,影响本人今后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报名时缴纳100元报名费,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款。

三、笔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8年5月26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笔试内容包括医疗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占笔试成绩50%) 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笔试成绩50%)。医疗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分:中医临床岗位类、西医临床岗位类、药剂岗位类、护理岗位类、医学技术岗位类、公共卫生管理岗位类、少数民族语言类(藏医学)。其中报考湟中县藏医院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少数民族语言类)”岗位的考生,笔试时必须用少数民族文字答题;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笔试时统一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进入面试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四、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考生现场资格审查由各县区卫计局和市卫计委具体负责,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考生的面试资格,并视情形给予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