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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半年海南医学院招聘7名辅导员公告(第二批)
2018-05-02 15:02:39 来源: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海南医学院面向境内外公开招聘两个岗位辅导员7名,岗位1辅导员6名,岗位2辅导员1名。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

3.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积极乐观,善于沟通;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须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7)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8)委培、定向及在职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岗位条件

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报考岗位1辅导员硕士所学专业为医学相关专业;报考岗位2辅导员所学专业均为心理学、教育学、医学、对外汉语、英语等相关专业。

2.具有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学历学位(从本科学士到硕士研究生),学历起始点为本科;

3.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及提交时间截止到2018年7月31日,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3.因我校辅导员需入住学生宿舍,有性别限制,且现有的辅导员队伍中,女性辅导员的比例偏高;故本次招聘的7名专职辅导员中均为男性。

4.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留学归国人员可不作此项要求)。

5.在大学期间曾担任以下主要学生职务之一,并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任满一学年(具有境外学历学位则本条不作要求),且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团”“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1)曾任校院(系)团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须由学校团委出具证明;

(2)曾任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副部长及以上职务,须由学校团委、学生处或研究生处出具证明;

(3)曾担任高校学生兼职辅导员,须由学校学生处出具证明;

(4)曾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须由院(系)党组织出具证明;

(5)曾担任班长、班级团支部书记职务,须由院(系)党组织出具证明;

注:院(系)指高等院校中的二级学院(系)。

三、待遇和要求

本次招聘人员均为校内聘用(人事代理),按学校同等条件的人员享受相应各项待遇,同时要求入职后三年内须考取高一级学位,三年未考取者,合同期满不再续聘。

四、招聘的具体程序和时间

(一)报名

应聘人员须分别在以下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要求先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再进行现场审核。(可委托他人现场报名并提交材料)

1.电子邮件报名及要求

(1)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5月25日18:00止(以报名邮箱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

(2)报名邮箱:hainanyxy@163.com;

(3)电子邮件报名需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①《海南医学院应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附表1);

②完整的硕士论文或代表作、科研业绩、相关支撑证明及证件(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附表2);

③近期彩色免冠1寸电子照片。

(4)报名要求

①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的格式和项目如实填写《海南医学院应聘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准备相关材料;

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就读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出具的学籍信息证明扫描件;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需附上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