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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青海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聘35名教师公告
2018-05-02 15:06:32 来源: 所在地区:青海 浏览次数:0

 

十、其他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在相关领域违法失信被列为失信人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聘用期限,合同期内参加此次招聘的,报考前须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上述人员为公务员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2018年5月12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在2018年5月12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三)加分。根据有关政策,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条件。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其中,2017年的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审核;2016年及以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及当地民政部门开具的未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证明。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务请携带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 2018年5月16日—5月17日到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7室进行加分条件现场审核登记(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1号,小桥十字向西二百米,永宁白金公寓),逾期未到现场加分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将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

特别说明:加分政策只针对报考考试招聘岗位的考生,报考考核招聘岗位的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四)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不填写毕业证书编号,但其所填专业要与毕业证上的专业完全一致。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且在2018年7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考生,不得报考。

(五)递补处理。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时,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年龄、证书取得的时间认定。一是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2年5月2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二是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职称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18年5月2日。

(七)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招聘专业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职高专专业目录》执行,招聘岗位的具体专业均为教育部相关目录的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招聘岗位中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具体以考生取得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在高等院校所学的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的所需专业。进入面试考生的学历证书须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须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完成网上验证。若考生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须提前联系毕业院校解决或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完成网上学历认证。

(八)教师资格证要求。被聘用教师应具备高校教师资格,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者,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两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如未取得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