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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西宁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631人公告
2018-05-02 15:07:45 来源: 所在地区:青海 浏览次数:0

(五)2018年应届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其他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允许参加本次招聘),但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18年应届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报考时可不填写毕业证书编号和教师资格证书号,但填写的所学专业要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填写的教师资格证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与认定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和申请任教学科完全一致。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且在2018年7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考生,不得报考。

(六)递补处理。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其中:现场资格审查只递补一次。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主动放弃或公示无异议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招聘资格,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将影响今后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七)户籍、年龄、证书取得的时间认定。一是符合我省户籍条件考生,在我省落户时间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2年5月2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三是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18年5月2日(2018年应届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除外)。

(八)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教师资格证要求。专业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职高专专业目录》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招聘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招聘岗位的具体专业均为教育部相关目录的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

招聘岗位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具体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在高等院校所学的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的所需专业。进入面试后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2018年应届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除外,若其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要提前联系毕业院校解决或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完成网上学历认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进行网上验证。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其中“小学教育”、“初等教育”和“全科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学段的所有岗位。《目录》未包括的学科中,考生要参照以下界定类别来报考:“科学”包含专业类别为:物理、力学类,化学化工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信息技术”包含专业类别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关于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的问题:学前教育专业与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没有对应学科,但若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且学历符合要求,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应中小学教师岗位。

关于所学专业为教育学专业的问题:教育学专业与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没有对应学科,应按照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

报考此次中小学校教师招聘岗位的所有考生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无相应教师资格的不能报考(除2018年应届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外),其中取得高中教师资格的可报考高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初中教师资格的可报初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小学教师资格的可报小学学段该学科岗位。

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或相近学科的岗位。

关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其它”的问题:应由认定机构出具其它学科具体所指学科的证明,考生按证明对应学科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