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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德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100人公告
2018-05-02 15:11:0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要及时打印《2018年德州市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8年5月21日9:00—5月25日17:00前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岗位计划核减及其他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得低于5:1。经市委组织部同意,部分专业性较强、属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岗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最低比例的岗位计划,根据有关规定取消该岗位或相应核减岗位计划。已报考取消岗位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政治修养、综合素质、认知水平、实践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00分。

(二)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8年5月2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在我市设置,笔试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成绩查询

笔试人员可于6月上旬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

五、面试

(一)发布面试公告

笔试成绩发布后,将在报名网站上发布招录面试公告。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引进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

(二)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须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单》。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校院系提供的全日制学习证明,学校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

往届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已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诚信承诺书》。

已就业的在职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已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诚信承诺书》。

 

(三)组织面试

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面试。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统一组织。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专业素养、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能力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六、体能测评

面试结束后,报考公安岗位的人员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测评人员的确定方法同考察人选的确定方法。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

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七、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结束后,报考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岗位的人员,统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及测试形式另行通知。

八、考察与体检

1、考察。采取差额方式进行考察。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考察。引进计划1至2名的,考察人选差额1名;3至5名的,差额2名。确定为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确定为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试题面试的面试成绩有效人员的平均分。

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8〕2号)执行,组成专门考察组到报考人员毕业学校、科研院所、所在工作单位等实地考察,考察结果作为确定拟引进人员的重要依据之一。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报名信息不真实的,一律取消考察对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