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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眉山市洪雅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3名)
2024-03-27 21:29: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六、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综合考察人员。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通过调取查阅报考者档案等方式复核综合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自愿放弃综合考察或综合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县级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综合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聘用

  (一)审核确认。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报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1.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辞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执业资格)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经县级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2.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此次招聘的所有受聘人员在本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在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调(流)动。

  4.《岗位表》中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受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再聘用到具体单位。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举报电话。举报案件的查处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

  政策咨询电话:

  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7402778

  监督电话:

  洪雅县纪委监委:(028)37403843

  中共洪雅县委组织部:(028)36539087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3336031

  十、本公告由中共洪雅县委组织部、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综合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