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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贵州从江县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23名公告
2018-04-23 18:03: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评审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各考生保持手机畅通以便联系。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研究审定

本次引才现场面试工作结束后,县组织人社部门汇总、审核拟引进人选有关情况,提交本次引才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经审定的拟引进人选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引才协议。

协议签订后,无正当理由且拒不参加后续环节或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除履行违约责任外,还将列为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各类招聘考试。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本级组织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结论下达后,不再受理复查申请。体检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确定并通知报考者,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察有关工作按照本《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进行,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政审考察工作可推迟到2018年考生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后再开展(最迟不超过2018年7月31日)。

(六)聘用审批

经现场报名、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从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congjiang.gov.cn/xwpd/gsgg/)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主管部门,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几个县(市、区)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含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批准聘用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调动)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调动)到其他单位。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试用期按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与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

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人才奖励按我县现行政策标准执行。

本次人才引进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

六、纪律要求

(一)本次引才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评审专家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和本方案的相关规定,坚持评审原则和标准,对评审对象作出客观、公正、公平的评价。

(三)评审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应遵守回避制度的规定,参加评审对象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四)各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防止违纪违规情况的发生。工作中如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核准,取消拟聘人员的资格。纪检监察部门将予以严肃查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本次引才工作结束后,职位空缺的岗位将滚动到下一轮引才计划继续使用(截止2018年12月31日)。

八、本次人才引进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职位名次等内容)均在从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congjiang.gov.cn/xwpd/gsgg/)内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