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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疆乌苏市招聘辅助性人员200名公告(第二批)
2018-04-20 07:33:1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乌苏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辅助性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待遇

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人数为200名。其中:男性100人,不限民族;女性100人(汉族70人,少数民族30人)

相关待遇:

月收入本科5660元、大专5422元、高中、中专及以下5368元。(其中含伙食费每月500元、缴纳五金1645.7136元)。

另外用人单位提供食宿、发放服装(冬季、夏季),每年购买价值400元保险。

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岗满一年者,可参加塔城地区特定岗位事业编制招录考试;在岗满3个月者,可参加乌苏市参照事业编制管理人员招聘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指挥,听从命令。

(二)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无任何违法犯罪前科。

(三)此次公开招聘年龄:

1、男性: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2000年4月15日至1978年4月15日期间出生),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女性: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0年4月15日至1983年4月15日期间出生),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双眼单裸视力在4.7(含)以上;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维护祖国统一等斗争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曾参加过带有黑社会性质等其他非法组织的;

7、有过吸毒史的;

8、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9、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因参与犯罪活动被判刑或者劳动教养的;

10、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者非法组织的成员的;

11、从事过相关工作,被辞退的;1年内自主申请辞职的;

12、其他不符合辅助性工作人员录用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4日—4月20日。(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乌苏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报名人员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相关证明、(以上证件复印件各一式两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

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费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40元,其他费用按文件规定执行,复转军人持复员证可免报名费。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

此次笔试为汉语答题。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题的 “哈、维、蒙、柯、锡伯族”考生、在我区服务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自治区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人员及退伍军人可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符合上述情况者,只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

准考证领取时间 :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 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俯卧撑、1000米。

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在笔试成绩公示时一并在乌苏市政府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