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8海南东方市招聘22名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18-04-20 07:34:3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为了解决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紧缺问题,根据《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1〕100号)和《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琼人社发〔2013〕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公开招聘,建立一支思想政治好、业务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事业人才队伍。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专业对口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本次公开招聘名额共22名,具体岗位详见《2018年东方市公开招聘2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海南省户籍(含海南省生源),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报考人员年龄时间计算为2000年4月16日至1983年4月15日期间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6)目前为我市在编在岗的人员;

(7)《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通过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包括提交报考申请及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不组织现场报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或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zp0898.pzhl.net/index.php)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网上报名时间为:自2018年4月23日上午9:00起至4月26日中午12:00点止。报名网站为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zp0898.pzhl.net/index.php)。

职位要求的专业以《2017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参考目录》)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一律以学历证书所载专业为准,应与职位要求专业一致。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要求,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通过注册后,如实、准确填写《2018年东方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签署“诚信承诺书”,按网上提示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职位表等,根据自身实际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委培、定向及其它市县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故意隐瞒、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者,后果自负。

3.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报考人员填报提交的《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在信息提交后,于4月26日中午12:00前随时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及时重报,如不在4月26日中午12:00前进行信息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