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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嘉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招聘2人公告
2018-04-20 07:34: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嘉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嘉兴市农科院成立于1956年,是市政府直属从事农业科研与推广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着重解决当地农业生产中的关键性和共性技术问题。

“七五”、“八五”期间连续两次被农业部评为全国综合实力百强所,“九五”期间被评为全国标兵研究所。“十一五”再次跻身全国农业百强研究所。“十五”以来,共建起“中科院遗传发育所浙江嘉兴农作物高新技术育种中心”、“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嘉兴科技创新基地”和“浙江大学嘉兴农业与环境资源创新基地”。是浙江省水稻育种工程技术中心、国家区试站、国家原良种繁育基地的依托单位。

2015年我院为第一完成人获2015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荣获浙江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6年被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获浙江省先进基层党组织,2017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二、招聘计划(附件)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推出岗位2个,招聘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本次招聘在全国范围内面向社会人员或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并具有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社会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18年4月27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四)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4月27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4月27。

2.报名方式分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

现场报名: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2:30—16:30,嘉兴市农科院办公楼一楼104室(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双桥,公交线路:嘉兴汽车北站乘271、272或273公交车在双桥站下,沿07省道向北步行100米向右转弯到达)。

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jxnky@163.com,报名材料须在面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手写签名);

(2)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报考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

 

4.资格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