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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凉山州蚕种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10人公告
2018-04-20 07:35: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凉山州农牧局门户网站(http://nmj.lsz.gov.cn)上公布)。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凉山州农牧局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1.招聘范围:面向全国、非在编在职人员。

2.考生年龄具体见《一览表》。未毕业的考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资格条件等,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应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条件要求相符。与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凡是不符合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政审、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己承担。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6.现役军人;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凉山州农牧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2018年4月16日至4月20日。

(二)报名地点:凉山州农牧局人事科(西昌市三岔口西巷48号)。

(三)报名程序

1.需要提供的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近期免冠照片3张;

(4)由具有蚕种生产资质的单位出具用工劳动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5)2018年毕业生可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6)需要加分的报考者还需提供相应的加分材料。

2.填报信息。报考者将应提交的相关材料交报名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方能现场领取并填写《凉山州农牧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报名表》的各项内容,考生填报信息应如实、准确,且与考生本人相符。

4.资格审查。由凉山州农牧局根据报考者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能参加考试。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体检及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行现场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本次公招领导小组向有关部门申请同意后统一进行调整,有关情况在凉山州农牧局门户网站(http://nmj.lsz.gov.cn)上公告。

(五)发放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的报考者,于2018年4月23日至4月24日,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州农牧局(西昌市三岔口西巷48号)2号办公楼307室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