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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事业单位)招聘49人公告
2018-04-20 07:25:10 来源: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需提供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

委托他人报考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应聘人员手写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单位选派2名以上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公布。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超报者取消其所有应聘岗位的报名资格。上述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市教育局对审查通过人数进行统计,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定向招聘岗位,取消或相应核减定向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的定向招聘计划调整到相应非定向招聘岗位,即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常春藤附属幼儿园“幼儿教师二(定向岗位)”岗位调整至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常春藤附属幼儿园“幼儿教师一”岗位。

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四、考试

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办法。A、C类岗位采取先技能测试、后笔试、再综合考察的形式,B类岗位采取先笔试、后综合考察的形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技能测试、综合考察环节同一招聘岗位涉及多个考场的,成绩参照省委组织部录取选调生时使用的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

(一)技能测试

采取答辩或专业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主要从职业道德、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技能测试时间:2018年5月5日-5月6日(具体详见测试通知单),领取事宜详见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根据应聘人员的测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范围人选,结果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对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A类岗位笔试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改及素质教育等相关知识;B类岗位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所需的专业知识、教育常识等;C类岗位笔试主要包括从事所应聘岗位应知应会专业知识、教育法律法规等内容。

2.笔试时间:2018年5月15日(具体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事宜详见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3.确定综合考察人选。A、C类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与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B类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综合考察范围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取得综合考察资格人员名单、通知单领取的时间、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综合考察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

A、C类岗位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与技能岗位测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B类岗位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