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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春季江苏如皋市卫计及民政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09人公告
2018-04-20 07:29: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三)拟聘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市人社局网站、中国·如皋网站如皋市人社局、卫计委、民政局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如皋市卫计委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选择岗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拟聘人员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未按时到现场或未按要求选择聘用岗位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如皋市人社局审批备案,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2018届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双向就业协议并在2018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他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已实行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岗位简介表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如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岗位代码01-29的岗位办理聘用手续时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毕业证、相应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者结业考试合格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七年制硕士研究生除外)。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如皋市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7529571、1386192196(如皋市卫计委党风廉政建设督查组);

0513-87623878、13862735889(如皋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

0513-87658033、13584746966(如皋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如皋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13-87512783(如皋市卫计委);

0513-87658463(如皋市民政局)。

原标题:如皋市卫计及民政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 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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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春季如皋市卫计及民政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2.2018年春季如皋市卫计及民政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如皋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如皋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如皋市民政局

2018年4月19日